福建省华侨专业人士可以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 网站首页 | 免费论文 | 实用范文 | 教学教案 | 英语学习 | 计划总结 | 公务员考试 | 
首页 | 免费论文 | 实用范文 | 教学教案 | 英语学习 | 计划总结 | 公务员考试 | 期刊杂志 | 求职创业 | 网络营销
经济 财政 证券 管理 会计 工商 财务 公共 法学 理学 工学 应用文
政治 社会 文学 教育 计算机 艺术 哲学 文化 医药 英语 论文写作指导
 当前位置: 不悔资料网 >> 公务员考试 >> 资讯快报 >> 福建 >> 文章正文→福建省华侨专业人士可以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福建省华侨专业人士可以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来源:不悔论文网    [ 2006-10-5 ]    作者:1    编辑:buhui
广告载入中..

华侨专业人士可以依法被录用或者聘任(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公开选拔,在福建就业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其子女入学入托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修订并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对引进华侨专业人士,维护华侨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新修订的《保护法》实施办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福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不仅在归侨侨眷的定义和范围、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和责任、归侨侨眷社会保障权益和困难救济、维护安置归侨的农场和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归侨侨眷政治权益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补充完善,还增加了引进华侨专业人士、规范房屋拆迁、保障“三侨子女”受教育权、保障归侨侨眷出国探亲权、扶持海外华文教育、华侨祖墓的保护等方面新的内容。

广告载入中..
热点文章
   不悔栏目导航
免费论文 经济论文 财政税收 证券金融 管理学论文 会计审计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法学论文 理学论文 医药学论文 政治论文 社会论文 文学论文
          教育论文 工学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文化论文 英语论文 应用文 论文写作指导
实用范文 先教活动 领导讲话 工作报告 工作总结 百家集粹 演讲致辞 公文处理 党团工作 合同范本 法律范本 公务礼仪 各种材料

英语学习 听力口语 阅读写作 翻译文化 趣味英语 学习方法 英文经典歌曲

教学教案 语文教案 数学教案 英语教案 政治教案 物理教案 化学教案 历史教案 地理教案 生物教案 音乐教案 体育教案 美术教案 班会教案 其它教案


公务员考试 资讯快报 报考指南 行政能力 时政申论 面试指导 专业指导 试题资料 备考经验


计划总结 部门计划总结 个人计划总结 班主任计划总结 语文计划总结 数学计划总结 英语计划总结 政治计划总结 物理计划总结 化学计划总结 历史计划总结
          地理计划总结 生物计划总结 音乐计划总结 美术计划总结 体育计划总结 信息计划总结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vip会员 - 论文代写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C) 2003-2006 www.buhu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不悔资料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3719号.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喜欢Buhui.Net,请把Buhui.Net告诉你QQ上的5位好友,多谢支持! [设为首页]
广告①[GOOGLE广告]
广告②[Yahoo广告]
广告③[Baidu广告]
广告①[GOOGLE广告]
广告②[Yahoo广告]
广告③[Baidu广告]